
岳塘新聞網7月24日訊(通訊員:歐陽資)欠債還錢,天經地義,但碰到“無賴”就是不還錢,怎么辦?您一定要記得依法維權,切莫因沖動訴諸個人私力解決,以免給自身帶來牢獄之災。近日,岳塘區(qū)檢察院辦理了一起因不理智討債行為引發(fā)的涉嫌故意傷害罪案件。日前,岳塘區(qū)檢察院已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批準逮捕。
案情回放: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與李某在一次打牌過程中認識,之后兩人漸漸熟絡起來。李某因為手頭比較緊便找到王某某借了2萬元,兩人約定好還款期限為2個月。2個月過去后,李某并沒有如期還錢。2020年4月15日20時許,王某某找到李某經常打牌的地方,看到李某在打麻將,便再次要求李某馬上還錢,李某說自己現在沒錢還,還要再等一陣子。王某某認為李某有錢打牌,卻沒錢還給自己,明顯是不想還錢了,便氣不打一處來,掏出小刀直接捅向李某的腹部將其捅傷。經法醫(yī)鑒定評定李某為輕傷二級。2020年7月8日,王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。
檢察官說法:王某某因債務糾紛,實施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,致人輕傷,其行為已觸犯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條,涉嫌故意傷害罪。檢察官溫馨提醒廣大市民三點:一是在與對方發(fā)生經濟往來之前,要仔細考量對方的家境、工作情況、生活經歷、人品、是否有共同的朋友等情況,確認對方有相應的經濟實力之后再考慮和對方發(fā)生經濟往來;二是借錢之時,要保留相應的憑證,不要礙于人情省略憑證,這樣可在必要時依法提起民事訴訟,避免陷于被動;三是一定要合法、理性要債,不要讓自己從受害人成為被告人。
責編:黃雯杏
來源:岳塘新聞網
“我愛湘潭我的家——岳塘記憶”文化打卡點:法華山
“我愛湘潭我的家——岳塘記憶”文化打卡點:山市晴嵐
“我愛湘潭我的家——岳塘記憶”文化打卡點:昭潭
“我”和岳塘的故事|蔡蔡和大喬:返鄉(xiāng)青年 逐夢“綠心”沃野
“我”和岳塘的故事|朱大可:深耕岳塘 開拓創(chuàng)新 成就電氣“小巨人”
岳塘區(qū)“我愛湘潭我的家”群眾性精神文明建設主題活動暨“活力湘潭 快樂走娃”活動啟動
文旅新區(qū) 多彩岳塘丨在七星桃花源遇見“世外桃源”
我愛湘潭我的家|岳塘區(qū):歡天喜地鬧元宵
下載APP
分享到